欢迎您来到一诺智业旅游集团官网,我们专注: 农旅文养全产业链规投建营一站式提供商!

021-6422 7009 13636541448

关于耕地保护的一些问答

时间:2019-07-24 浏览量: 分享到:
《土地管理法》对闲置、荒芜耕地作出了哪些处罚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又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并对闲置、荒芜土地作了具体的处罚规定: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的, 要缴闲置费,二年以上未用的, 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还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怎样处罚破坏耕地的行为?


(1)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即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违法者自行纠正其违法行为,并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以减轻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这是一种补救性质的处罚,其目的在于使用被破坏的耕地得以恢复,保证现有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2)罚款。对于破坏耕地的行为,可以并处罚款,但是否处以罚款,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视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来定。罚款的具体标准和幅度, 应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作出明确规定。
(3)承担刑事责任。当破坏耕地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时,即构成破坏耕地罪,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342 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 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 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 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基本农田5 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 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农村村民修建自有住宅占用耕地应履行哪些义务?


       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一补一”法定义务,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用地手续, 如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县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开垦。


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1)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以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 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临时用地由哪个机关批准?如占用耕地是否需交纳耕地开垦费?


        临时用地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批准, 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和一次性占用10 公顷以上临时用地的由省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 不需缴纳耕地开垦费, 但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后, 必须负责复垦, 没有条件复垦的, 必须交纳复垦费。临时用地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文章标签